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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细则
2017-03-03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为加强学院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对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即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一、评定纲领

(一)本制度适用于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所有部门。

(二)考核组成员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办公室,考核工作具体由主席团授权办公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和记录。

(三)本考核分为日常考评、活动考评、材料考评三大部分。

(四)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一天之内公示。对结果向办公部提出复议,如有异议可向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办公室和主席团进行讨论。

(五)公示之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考核生效,考核结果及各种材料作为部门档案由办公部统一保存备份,不得无故调出。

二、考核和评比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三、评定细则

各部门原始分为10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个月进行一次评比,学期末、年度进行一次汇总。

(一)日常考评(30分)

1.例会考勤(15分)

部门成员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5分/人,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人,请假扣1分/人,部门人员玩手机、随意走动、嬉闹、睡觉等违反会场秩序者扣2分/人。

2.值班考勤(15分)

部门成员对所安排的值班缺勤扣3分/次,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次。

(二)活动(20分)

1.组织(15分)

对各部门所举办的的活动进行评分,基础分为10分,活动成效好酌情加分,部门与部门之间小型活动可提交照片与总结至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加分。

2.配合情况(5分)

做到以下要求的部门此项可得满分

①对主办方安排的任务,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并且态度好,表现积极。

②在活动中能够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得活动圆满成功。

(三)材料(30分)

1.会议记录(10分)

① 格式要求(5分)

(1)标题和落款格式正确(3分)

(2)错别字和语病(2分)

② 内容要求(5分)

(1)对大会内容记录的完整程度(4分)

(2)字迹是否工整(1分)

2.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15分)

① 格式要求(5分)

(1)标题:三号黑体不加粗(1分)

(2)小标题:四号宋体加粗(1分)

(3)正文:四号宋体不加粗(1分)

(4)落款: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XX部(四号宋体加粗)(1分)

(5)错别字:两处或两处以上错别字,每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0.5分)

(6)语病:两句或者两句以上病句,每个语病扣0.5分,扣完为止(0.5分)

② 内容要求(10分)

(1)活动方面需提供活动照片(可黑白照片)(2分)

(2)内容丰富精彩,条理清晰,有实质性内容同时具有深刻借鉴意义(5分)

(3)感想与建议(3分)

3.上交情况(5分)

① 在每次召开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型会议后的第二天内将会议记录本按学生会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

② 在每月27日13:00之前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交到学生会办公室。迟交扣2分,缺交(27日下午19:00以后)记0分。

(四)工作完成情况(10分)

部门工作认真,定期召开例会,并能够及时、高质量的完成老师、主席团交给的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5分)

部门工作有方法,有措施,并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开拓新的工作局面(5分)

(五)违纪扣分

为使各部门成员落实好干部带头作用,凡部门成员受通报批评、违纪一次扣2分,扣分无上限。

(六)奖励分(8分)

为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部门获得校排名1-3名得6分,获校排名4-6名得4分,获校排名6-10名得3分。部门成员获得校级奖励、院级奖励加1分,获集体奖加2分。为使各部门成员落实好干部带头作用,部门成员当月无任何违纪,工作积极,可加2分。

、考核机构

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办公室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1.办公室将在例会召开前将本月考核初稿上传至群共享,请各部门及时查收。有任何疑问于考核初稿公布后联系办公室成员进行申诉。(即申诉时间从初稿上传的当天至次日中午)。

2.若各部门对考核评比表有异议,办公室将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更改。

3.申诉期后,各部门如仍对考核提出异议,一律不予受理。特殊情况(由于办公室工作输机失误造成的排名错误)仍会给予修改。

4.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城市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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