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项目组: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2]58号)和相关立项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学校2017年批准立项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含延期项目)以及近三年立项的省级项目可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1.校级项目组填写《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省级项目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各项目组提供相关材料。
2.结题验收会上,各项目组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项目研究情况和研究成果。每个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5-8分钟,请提前制作好PPT格式的汇报材料,汇报完毕后回答专家的问题。
3.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进行结题验收,成立评审专家组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和报销结余经费。项目结题验收会定于2017年5月5日8:30-17:30。地点:初定1教107,108,109。
三.注意事项
1.各项目组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论文、成果和项目研究过程材料,其中结题报告书必须用A4纸打印,论文、成果提供复印件,项目研究过程材料提供原件。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封面用白色铜板纸),装订顺序为结题报告书、成果材料、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过程材料,将报告书的封面作为整个材料的封面。各项目组另外上交结题报告书和成果统计表一份。
2.项目纸质材料、项目获得研究成果统计表,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在2018年4月25日前由各学院收集后统一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各项目的电子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并发送到178270454@qq.com,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3638472822。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不接受个人材料。
3.各项目组所有成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结题验收会,欢迎其他同学参加。
4.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写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经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同意方可延期。
5.省级项目,按照相应文件要求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与校级项目同期结题。
附件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获得研究成果统计表
附件2:《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网站)
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