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基础课教学规范说明
一、创新创业基础课共32学时,理论8学时,实践24学时。
二、理论8学时教学计划按排
8学时已排入课表,共分为4个教学模块
模块一:创新创业意识培养
主要内容:结合上课学生专业的前沿动态,发展态势,创新趋势等开展启发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讲解创新方法等方面内容。
模块二:创新创业理论
主要内容:创业基本知识、创业基本要素、如何创建学生团队,并结合教材第1、2、3、4、5章。
模块三:创新创业理论
主要内容:商业/创业计划书的基本要素及撰写,并结合教材第6、7、8章。
模块四:创新创业探究
主要内容:案例分析、大学生创业主要途径,并结合教材第9、10章,对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新企业创办与管理等。
三、实践教学24学时计划安排
1. 2017级所有学生要组建或加入团队并按要求完成“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流程并按要求提交、上传资料并参赛。
2. 2018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团队组建要求主要由承担《创新创业基础》课第一模块教师在授课班级予以布置和解释。
注: 2018年度湖南城市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团队组建要求:
(1)2017级所有学生必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4人,且只有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的团队方可根据团队成员在团队中的贡献和角色获得《创新创业基础》课的相关成绩。
(2)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3. 4月12日之前,《创新创业基础》尚未开课的学院,由该学院教学科研办
负责通知到所属学院的相关学生。
4月12日前已开课学院及班级:建规院、市测院、土木院所有2017级班级以及管理学院除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旅游管理两个专业以外的班级(这两个专业的学生由第二次上课的老师负责通知)。
4月12日之后开课的学院及班级:人文学院、材化院、体育学院、理学院、机电院以及艺术学院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音乐学三个专业的班级。其中信电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通信工程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4个专业由第三次上课的老师负责通知。
注: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2018.03版-学生端》
教师、学生请分别加入以下QQ群,可下载该《操作手册》及相关资料。
“互联网+创新创业”教师QQ群:543288339
“2018互联网+双创大赛”学生QQ群:644215144
并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城院创新创业”,微信号 icu4cy)获取资讯。
湖南城市学院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