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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04-15   学校科研处

各二级组织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学校将开展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度)立项项目可以提交结题材料。

2019年立项课题未满2年,暂不受理2019年立项的项目结题。

二、材料要求

1. 特别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或专著的,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2. 结题材料包括:① 结题报告;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成果简介;④成果附件材料;⑤ 立项申请书;

3. 附件材料要求:

.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并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

.专利证书复印件;

.著作原件;

.鉴定证书。

三、说明

1.所有项目需填写附件“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只需提交电子版,不需装订在结题材料中);

2.结题材料需上交纸质材料1A4纸胶装成册),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文档请按以下格式统一命名:项目编号+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负责人姓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首先必须提交纸质结题材料,待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会把专家评审意见页扫描后发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要将专家评审意见页插入电子文档,再在《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中填报。(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湖南城院科研管理群”,群号:152623411

2.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3.系统上传附件、图片文件不能超过2M。在系统上传文件时,未填写文件名可能会导致上传不成功,文件上传成功后会生成链接,若无链接则为上传不成功,提交材料前请检查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4.在学校未推荐结题之前,如需更新已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取消结题申请,即可修改后重新提交材料。

五、材料报送

结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510—520

受理地点:一办公楼408

联系人:罗东霞

联系电话:6355075

邮箱:6318709@qq.com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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