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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校学生会宿管部对二级学院宿管部考核条例
2013-07-06 10:13  
 作者: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为了使各学院宿管部干部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各学院宿管部干部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加强校学生会宿管部和各学院宿管部干部的团结协作,更好地发挥宿管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条例。

  

(一)会议制度

1. 开会前各学院部长团成员应佩戴好工作牌(未戴扣0.5/次)、仪装整洁(未有扣0.5/次),并进行签到,若有缺席(扣2/次)、迟到(扣0.5~1/次)或者代签(按缺席处理)则扣除学院相应的出勤分。

2. 会议期间应注意保持会场的安静,应认真听发言者的讲话并做好会议记录(未有记录扣0.2~0.5/次),不得随意谈论或说笑(纪律酌情扣1~5/次)。

3. 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自觉杜绝手机铃声响起的现象,无特殊情况不可接听电话(均扣1/人次)。

4. 会后及时完成相应任务,及时总结。

 

   (二)常规工作考核制度

A .扣分制度

1.  每周的劳卫检查和文明监督及晚寝检查或其他工作安排,如有老师或干部缺席、早退、请假、迟到:老师缺席、早退扣2分/人次,请假、迟到1分/人次;干部缺席1分/人次,请假、迟到0.5分/人次(公假除外)。干部临时请假扣0.3~1/人次。

2. 每周六晚上7:30-8:00的领表时间里,若有学院迟到则每次扣0.5分,无人领表的学院每次扣2分。

3. 每周二晚上7:005300的统分期间,若有规定的学院干部迟到则每次扣0.5分,缺勤则会在学院出勤方面扣除1分。

4. 资料上交(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不及时的学院在考核排名表中扣除相应的分数;迟交扣0.5~1/次;未交资料评比不再受理,记0分;考勤扣2分。(如每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应在本月23号晚上9:30之前交齐,过期再交的学院扣0.5~1分,本月未交的学院资料评比记0分,考勤扣2分。)其他临时通知的时限依照本条例。

5. 月工作总结及计划质量不过关的,扣除1~10分。格式不正确扣0.2/处,错别字及语意不通扣0.5/处,内容不丰富扣1~5分(必要内容缺一处扣2分),未涉及当月或当时期内重要工作贯彻执行扣1/次。未及时更新扣1~5分,抄袭扣1~5分。

6. 如发现有学院干部有篡改检查资料的行为,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并扣考核总分1~2/次。

7.  在工作或检查过程中,有学院干部没有带工作牌、文明礼貌或其他方面出现不当行为以及懈怠工作,造成不良的影响,视情况扣0.5~2/人次。

8.  当月或当时期内学院宿管部(全体成员)与校宿管部无工作交流的扣5分。学院宿管干部与校宿管部交流不够的酌情扣0.5~2分。

9.  学院宿管部对校宿管部工作贯切执行不及时,未造成影响的扣2/次,造成影响的酌情扣2~6/次。

B .奖励制度

1. 在每周劳卫分排名和内务分排名中,连续三次名列前三名的学院、获“进步显著”奖的学院,依情况分别加0.50.3分和0.1分。

2. 每周参加劳卫统分的干部表现好的,给相应学院加0.1~0.5分。

3. 时期内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出色的学院加0.1~0.5分。

4. 每月在宿管部考核中排名前五的学院,可在下月文明寝室提

   名中按该学院寝室间数比例分别多提5%4%3%2%1%的寝室。

5.当月或当时期内与宿管部工作配合良好的或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的加0.1~1

 

湖南城市学院校学生会宿管部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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