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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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工作岗位职责


一、 具体负责学院日常事务性工作和学院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 协助院领导做好会议的组织、通知、考勤、会议记录、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负责学院文件、报刊、杂志的收发、整理、传阅、归档、上报等工作

四、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考勤与绩效工资核算、上报工作

五、学院行政公章的管理工作

六、学院日常业务费的预支与报帐工作

七、学院行政办公设备、物资耗材、办公用品的申报与采购工作

八、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对外接待工作

九、负责学院后勤、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办公区的公共环境卫生,实施防火、防盗等检查,安排节假日学院值班等工作

十、阳光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

十一、学院有关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工作

十二、图书、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院领导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十四、组织学院教职工的职称及各类进修、访学等申报工作

十五、做好学院教职工人事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工作

十六、完成院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职责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在学校教务处、行政、学院行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 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院所有专业课任课老师、兼课老师以及外聘老师的教学课程安排;

二、负责考务管理,包括全院学生的期末排考、为其他各类考试提供监考老师、阅卷监控以及试卷验收与装订等;

三、负责教学日历、辅导答疑安排、教学工作量等各类教学资料的收集、审核与上报;

四、负责教改课题和教学规划课题的宣传、组织与申报;

五、负责教师教学竞赛的宣传与组织;

六、协助副院长搞好实习工作、毕业设计工作、日常教学检查、年终课程教学考核等;

七、协助教材科搞好每学期的教材征订;

八、承担毕业生离校审核工作与毕业证发放工作;

九、对接学校教务处、做好各类通知的上传下达;

十、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上报;

十一、负责教务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十二、协助教务处其他科室完成与教学相关的各项工作。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实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健康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负责对学生的日常指导与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如学风建设、心理健康、综合素质考评、评优评先、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宿舍管理等,积极构建学院对学生学习、生活、工作等的服务体系。全面及时掌握学生整体状况,注意个体差异,做好预测与防范,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三、负责学院共青团工作,团员的教育、团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班委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指导和使用,切实加强学生学风、班风、考风建设。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办好学院分党校。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

四、负责学院的资助工作。负责奖(助)学金的评选、审核工作,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工作。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统计,建立特困学生档案和贫困生库。

五、负责拟定学院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各项规定,对违反院、校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做好学生管理的各类档案建立、完善和保存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毕业生的生源审核、上报和就业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负责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举办校园招聘会,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活动;负责开展毕业生就创业指导、就业咨询服务工作和文明离校相关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系室中心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系室中心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落实实施。

二、建立健全系室中心有关学科专业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常规管理、实验室建设等系列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抓实教研室“五化”建设工作。

三、根据教学计划和“湖南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以及其他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本系室中心所有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

四、规范教学过程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抓严抓实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考查、专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全过程各环节;定期组织开展系室中心教研教改活动,组织开展教师听课评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等,推进“课堂革命”。

五、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六、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不断充实完善教学设备和改进教学手段。

七、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生考研、创新创业和就业工作等。

八、做好质量监控,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九、规范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

十、组织开展经常性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