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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劳卫宿管部奖罚条例
2013-07-06 14:00  
 作者: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为了提高我系劳卫质量及同学们的劳动积极性,加强我系宿舍的管理及我系的宿舍文明小区建设,为我们的学习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氛围,经系部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奖罚条例:

一:违纪情况

1、在系部抽查以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抽查时不叠被子计当事人违纪,综合测评扣0.5/人。睡懒觉记当事人违纪,综合测评扣1/人。

2、每周二全校劳卫检查时底于60分,寝室成员综合测评扣0.5/人。被评为批评寝室,罚款20/间,综合测评扣1/人。批评寝室系部将通报批评。

3、在系部抽查以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查寝时晚归、缺寝分别记当事人违纪、严重违纪一次。晚归综合测评扣3/人,未归综合测评扣5/人。

4、在常规检查时违反学校学校的管理制度(包括点蜡烛、用热得快、打牌赌博等等)的同学,一经发现计当事人违纪,综合测评扣1/人。

5、经发现在外租房住宿将计当事人严重违纪,并交系、学校处理,并在全系通报批评。

6、严禁擅自调动寝室、床位,一经查出计当事人严重违纪。取消当事人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7、在院自律每月评比中被评为“最差寝室”的寝室,综合测评扣2/人,罚款40/间。

8、被院评为“批评寝室”和“最差寝室”的寝室成员,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9、在寝室经商的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综合测评分扣3/人。

10、凡在周二劳卫检查中拒检或自锁的寝室,综合测评扣3/人,并在全系通报批评。拒检或自锁二次就处以警告处分。

二:奖励情况

1、在每期院评比中被评为“最佳寝室”的寝室,在综合测评中给予每寝室成员综合测评加至最高限3/人。

2、在学院评比中被评为“免检寝室”的寝室,在综合测评中给予每寝室成员综合测评加至最高限3/人。

3、凡参加院系组织的大型正规活动,系部对获奖的个人和集体将实行配套奖励。

4、本期在系部评为“最佳寝室”的寝室,奖励100/,综合测评加至最高限3/人。

5、本期在系部评为“优秀寝室”的寝室,奖励50/间,综合测评加至最高限3/人。

6、在被院自律委员会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综合测评加0.8/人次;“表扬寝室”综合测评加0.5/人次。

三:奖罚措施

1、对优秀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并颁发奖章,荣誉证书以及按上述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2、一切罚款用于对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奖励;一切奖罚载入期末综合测评,分别按上述规定给予加分、减分。奖金与罚款每学期结算一次。

3、一切奖金及奖章、荣誉证书由学工办颁发。

4、寝室长综合测评加0.5分,在系部举行的寝室长会议未参加或寝室违纪较多的寝室,寝室长取消加分资格。

四:所有的奖罚由系学工办决定、劳卫宿管部执行,罚金由本人交到学工办,凡不按时交纳罚款的同学以及寝室必严肃处理!

五:本条例于318开始执行。

 

计算机科学系学工办

                                      2010年0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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