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度贯彻校党委在党员发展上的政策和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决定对学生党员加强考核与管理。
依据党员发展制度结合本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一、考核总则
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思想政治斗争中的态度与表现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到当日活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三,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为全院学生树立榜样,积极营造学院良好的学风和思想舆论氛围。
第四,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和义务劳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集体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第五,培养对象要严格根据学院寝室负责制要求,经常深入寝室,了解所负责寝室的同学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问题,鼓励他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帮助其积极上进,使其端正学习态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培养对象应定期向党组织上交思想汇报,日期间隔不能为三个月。
第七,各学生党支部要制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对象的培养人,培养人定期要与培养对象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日期间隔不能超过一个月。
第八,培养对象要积极参见党支部每月举行的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培养对象对党内知识的了解,端正入党动机,提高党性。
第九,由于主观过失或意外犯错误的培养对象,应主动到院学生党支部或院党总支汇报情况,根据其认错态度从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对不主动汇报的,一经发现,仍无端推托责任的从严处分。所有犯错误的培养对象(包括故意和过失)均应向院学生党支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如实说明情况。
第十,对于每一项考核内容要有详细的记录,用事实说话。
二、考核细则:
〔一〕考核说明
1、本细则实行百分制,主要从培养对象的学习成绩、参加各项活动情况、学习风情况、思想汇报、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综合测评、民意支持率以及所获奖励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每年年末由各党支部作出考核结果并上交党总支,党总支审核研究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
2、 考核结果分优(80-100分)、良(70-80分)、中(60-7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
3、培养对象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培养期:
(1)共产主义信仰不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牢固,入党动机不纯,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素养不高,不愿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2)受到学校各相关部门、院部“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决定的培养对象。
出现重修科目者或本学年二门以上补考课程者或综合测评未进入排名的前40%和上学期成绩排名未进入班级的前40%者。
(3)出现两次未按时上交思想汇报者或不交思想汇报者。
(4)出现两次未按时参加党内活动或无故缺席者。
(5)有考评分在60分以上的才能按期发展,考评分低于60分的培养对象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
4、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生党支部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作具体核合,党总支对其实行监督。党员可对考核结果进行质疑,由党支部作最终解释。
三、考核内容
〈一〉 学习成绩(30分)
此项基础分为15分(各门课程要求全部及格),有下列情况的累计加分
(1)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前5%加15分
(2)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5%-10%加12分
(3)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10%-15%加10分
(4)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15%-20%加8分
(5)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20%-30%加6分
(6)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30%-40%加4分
〈二〉思想汇报(15分)
参考依据:培养对象每学年上交党支部的思想汇报篇数及其质量;
(1)每季度上交季度思想汇报,且反映的思想觉悟及政治理论水平突出 10分;
(2)思想汇报个人思想鲜明、观点新颖并能表达个人真情实感 5分;
(3)思想汇报书写工整、态度端正3分;
(4)思想汇报字迹潦草、态度不端正 0分;
〈三〉组织活动情况(15分)
1、培养对象应深入由院部指定的负责寝室,监督他们的寝室卫生,以迎接学校每周组织的劳卫检查和文明监督,由负责寝室对其打分。满分为10分
2、培养对象在培养教育会表现情况(5分):
(1)在支部和小组讨论和学习中表现非常活跃,非常积极主动,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议 5分
(2)在组织生活中表现一般,并有较多可行性建议3分
(3)在组织生活中很少发言2分
(4)在组织生活中表现不积极,有怨言、影响他人情绪 0分
〈四〉民意支持率(15分) (班级评定占10分,党支部评定占5分)
参考依据:每学年党支部针对培养对象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
1、班级评定(满分10分):
(1)培养对象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80% 10分
(2)培养对象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70-80%(不含80%) 8分
(3)培养对象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60%-70% (不含70%) 6分
(4)培养对象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低于60% 5分
2、党支部评定(满分5分):
(1)培养对象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为80% 5分
(2)培养对象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为70-80%(不含80%) 3分
(3)培养对象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为60%-70% (不含70%)2分
(4)培养对象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低于60% 1分
<五>思想动态(满分15分)
1、 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撰写感想交到学生党支部者,加3分/篇,若能在校报或正式刊物上发表及被宣传采纳的加5分/篇。
2、为同学、集体班级做好事者并能得到班集体或老师认可的加1分/件。
〈六〉所获奖励(10分)
要求所有培养对象积极参加院部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1、在院部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5分
2、在校级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3、凡CET6通过者加2分
4、通过计算机国家三级考试者加1分
5、凡受到学校处分者此项为0分,且给予党内“记过以上处分”
6、参加项目组获得院部奖励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得校级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获得校级以上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注:以上各项加分若有重复以最高分项计;但上述各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10分。
本考核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湖南城市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