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决定对学生党员加强考核与管理。该制度由各支部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
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一、考核总则
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思想政治斗争中的态度与表现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到当日活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第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积极参加各级党组织举办的任何党内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学习,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
第五,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和义务劳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集体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第六,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为全院学生树立榜样,积极营造学院良好的学风和思想舆论氛围。
第七,学生党员要严格根据学院寝室负责制要求,经常深入寝室,了解所负责寝室的同学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他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帮助其积极上进,使其端正学习态度和入党动机,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八,学生党员应定期向学生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要求党员每季度至少上交一篇思想汇报。
第九,由于主观过失或意外犯错误的学生党员,应主动到院学生党支部或院党总支汇报情况,根据其认错态度从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对不主动汇报的,一经发现,仍无端推托责任的从严处分。所有犯错误的学生党员(包括故意和过失)均应向院学生党支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如实说明情况。
第十,学生党员若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将当其进行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者,应当按照相应程序劝其退党。
第十一,学生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考核细则:
〔一〕考核说明
1、本细则实行百分制,主要从学生党员的学习成绩、参加各项活动情况、学习风情况、思想汇报、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综合测评、民意支持率以及所获奖励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每年年末由各党支部作出考核结果并上交党总支,党总支审核研究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
2、 考核结果分优(80-100分)、良(70-80分)、中(60-7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
3、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2)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
(3)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够较好的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的将延期转正。
(4)预备期间不得有重修,大二不得有补考、大三不能超过1门补考,大四不能超过两门补考,且所有补考必须在预备期间通过。
(5)只有考评分在60分以上的才能按期转正,考评分低于60分的预备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
(6)受到学校各相关部门、院部“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决定的预备党员。
4、院院、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每学年结束,学生党支部依据考核结果,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反复筛选确定人员名单,报请党总支批准,授予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对表现突出者推荐到学校参与“校优秀共产党员”和“省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5、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生党支部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作具体核合,党总支对其实行监督。党员可对考核结果进行质疑,由党支部作最终解释。
三、考核内容
〈一〉 学习成绩(30分)
此项基础分为15分(各门课程要求全部及格),有下列情况的累计加分
(1)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前5%加15分
(2)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5%-10%加12分
(3)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10%-15%加10分
(4)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15%-20%加8分
(5)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20%-30%加6分
(6)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30%-40%加4分
〈二〉思想汇报(15分)
参考依据:学生党员每学年上交党支部的思想汇报篇数及其质量;
(1)每季度上交季度思想汇报,且反映的思想觉悟及政治理论水平突出 10分;
(2)思想汇报个人思想鲜明、观点新颖并能表达个人真情实感 5分;
(3)思想汇报书写工整、态度端正3分;
(4)思想汇报字迹潦草、态度不端正 0分;
〈三〉支部活动情况(15分)
1、党员必须积极参与“一帮一”和“寝室负责制”(主要以大一、大二为主,尤其是大一),主动与帮扶学生联系,每月至少2次,并认真观察培养帮扶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上所遇见的困难并做好相关记录,由培养对象对其打分;深入由院部指定的负责寝室,监督他们的寝室卫生,以迎接学校每周组织的劳卫检查和文明监督,由负责寝室对其打分。满分为10分。
2、没有参加“一帮一”活动,并做好相应笔记的和没按要求参与“寝室负责制”的,扣10分,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不准参与各项评优评先。
3、学生党员在每学年内,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组织生活中的具体表现,以“党员日常工作考核表”为主: (10分)
(1)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的出席情况
①组织生活会的出席全到者得5分;
②组织生活会迟到早退、会前请假一次扣1分,两次扣2分,三次以上得0分;
③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两次和两次以上得0分。
(2)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表现情况(5分):
①在支部和小组讨论和学习中表现非常活跃,非常积极主动,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议 5分
②在支部和小组讨论和学习中表现活跃,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议4分
③在组织生活中表现一般,并有较多可行性建议3分
④在组织生活中很少发言2分
⑤在组织生活中表现不积极,有怨言、影响他人情绪 0分
4、支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5分):
(1)参考依据:学生党员在每学年内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以“评分标准”为准。
(2)评分标准:
① 每次填写材料或党支部安排活动能够准时到场、表现非常积极主动、任劳任怨的完成各项任务 5分
② 填写材料或党支部安排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现象,作风懒散、表现不积极,有怨言、影响他人情绪,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任务每次扣1分。
注: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对党员在一学年内的各种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作出详细记录并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
〈四〉民意支持率(15分)(班级评定占10分,党支部评定占5分)
参考依据:每学年党支部针对党员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
1、班级评定(满分10分):
(1)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80% 10分
(2)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70-80%(不含80%) 8分
(3)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60%-70% (不含70%) 6分
(4)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低于60% 5分
2、党支部评定(满分5分):
(1)党员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为80% 5分
(2)党员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为70-80%(不含80%) 3分
(3)党员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为60%-70% (不含70%)2分
(4)党员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低于60% 1分
<五>思想动态(满分15分)
1、 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撰写感想交到学生党支部者,加3分/篇,若能在校报或正式刊物上发表及被宣传采纳的加5分/篇。
2、为同学、集体班级做好事者并能得到班集体或老师认可的加1分/件。
〈六〉所获奖励(10分)
要求所有党员积极参加院部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1、在院部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5分
2、在校级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3、凡CET6通过者加2分
4、通过计算机国家三级考试者加1分
5、凡受到学校处分者此项为0分,且给予党内“记过以上处分”
6、参加项目组获得院部奖励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得校级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获得校级以上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注:以上各项加分若有重复以最高分项计;但上述各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10分。
本考核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