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年41号令)和《湖南城市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七节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学生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开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以下四位同学进行退学处理,并上报学院备案,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学籍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备注 |
1 |
2015052723 |
简红大 |
物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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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4051687 |
钟万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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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4052830 |
邓帅 |
电子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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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052192 |
郭海俊 |
物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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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依据《湖南城市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利,认可本处理决定。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29日
附学生具体情况:
简红大:男,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1612101班学生,学籍号为:2015052723。
该生自2019年5月份开始就长期不去上课,之后辅导员和班主任多次找他谈话,也与家长联系,仍未改善,主动表示不打算上学了,6月份便离校,离校时表明不会来校学习了,也不愿意办理退学手续,任学校自行处理,与家长联系,家长表示,孩子已为成年人,尊重个人意见,同时表示也无时间到校办理退学手续,任由学校自行处理。
钟万韬:男,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1606402班学生,学籍号为:2014051687。
该生自2014级一直降到2016级,降级后长期不去上课,之后辅导员找他谈话,该生表示在老家江苏上班了,也不打算上学了。也不愿意办理退学手续,任学校自行处理,与家长联系,家长表示同意,尊重孩子意见,也无时间到校办理退学手续。
邓帅:男,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1612201班学生,学籍号为:2014052830。
该生自2014级一直降到2016级,长期不去上课,之后辅导员多次找他谈话,也与家长联系,仍未改善,主动表示不打算上学了,便离校开始创业了,离校时表明不会来校学习了,也不愿意办理退学手续,任学校自行处理,与家长联系,家长表示,孩子已为成年人,尊重个人意见,同时表示也无时间到校办理退学手续,任由学校自行处理。
郭海俊:男,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1806101班学生,学籍号为:2017052192。
该生自2019年10月10日得知自己需要降级以后,在原班就不再正常上课,也不去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不跟新的班级上课。11日,该学生通过QQ给辅导员老师留了一段话,表示不想办理手续而自动退学,此后电话、QQ就再也联系不上。其母亲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多次联系都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