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了更好的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浓郁我校创新创业氛围,切实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学校将举办第八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时将该项赛事作为2018年湖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内预选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7年11月—2018年4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校团委学生会科技创新创业部
三、竞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四、竞赛过程
2017年11月,湖南城市学院第八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创青春”竞赛)启动,由申报立项、项目实施、学院初评、学校复评、决赛答辩、展示推报六个阶段组成。
1.预申报阶段(2017年11月10日-12月上旬)。各学院发动广泛宣传,向师生征集“创青春”竞赛选题,指导开展预申报活动。校团委将组织预申报的项目团队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和针对性培训等活动。
2.项目实施阶段(2017年12月中旬-2018年3月上旬)。各预申报团队根据计划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撰写创业计划书,为初评作准备。学校鼓励各团队通过各种方式,扩大作品社会影响。各学院组织、支持、监督预申报团队的项目进展,及时沟通信息。
3.学院初赛阶段(2018年3月中旬)。各参赛团队上报作品至院团委,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各院经过初评,将作品向校团委推荐参加复评。
4.学校复赛阶段(2018年3月下旬)。校团委依实际情况对参评作品进行一定分级和分组,并按相应评分标准,聘请专家进行书面复评和复审答辩,确定入围决赛答辩作品名单。作品的形式审查由第一作者所在的院系完成。校团委有权进行复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5. 决赛答辩阶段(2018年4月上旬)。校团委聘请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和决赛答辩,并提出奖励名单。获奖作品将成为我校参加湖南省“挑战杯”竞赛的重点推荐对象。
6. 展示推报阶段(2018年4月上旬-4月中旬)。在学校展出所有获奖作品,对作品进行进一步指导,提升作品质量,并最终确定参加省赛作品名单。
五、实施细则
(一)比赛内容
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二)参赛资格
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8年7月1日)的本(专)科生可代表原所在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三)竞赛方式
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五)参赛形式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归属学院。
(六)注意事项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参赛团队应在本届比赛的文件中下载统一的表格、封面模板(其中的内容和格式不得修改),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字体、字号、行距、段间距应符合统一要求。竞赛期间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学院团委科技创新创业部联系。
2.各阶段上交材料安排:
预申报阶段:2017年12月10日前,各团队上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至二级学院分团委,由二级学院打包并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2)后,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校团委科技创新创业部邮箱,纸质档(加盖分团委章)交至二办公楼514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学院初赛阶段:2018年3月20日前,各学院收集完整作品进行初赛,并将完整作品(作品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及作品汇总表(加盖分团委章)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校团委科技创新创业部邮箱,纸质档交至二办公楼514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学校复赛阶段:2018年3月30日前,最终确定立项项目。
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内容要保持一致。申报材料应由各分团委统一报送,校团委不受理个人申报。
校团委科技创新创业部邮箱:2608590207@qq.com。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把握正确导向。“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重要内容,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竞赛当作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尤其要把握正确导向,在竞赛中体现学生创业的特点,组织有关力量帮助每一个参赛学生把创业计划设计和今后的职业发展设计有机结合起来,为今后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2、做好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要注意宣传“创青春”的统一品牌,进一步扩大活动在同学们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共青团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
湖南城市学院第八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项目申报书
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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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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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创业计划竞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 公益创业赛 |
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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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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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 领 域 |
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组 B.生物医药组 C.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组 D. 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 E.材料组 F.机械能源组 G.文化创意组和服务咨询组 |
团 队 主 要 成 员 (不得超过10人)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年级、专业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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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限500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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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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